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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水鎮政府征地轉商業開發 村民求分羹



前日的沖突,令裡水大道南南往北方向交通出現擁堵。南都記者 張明術 攝

  《維權橫幅被拆 警民起沖突》追蹤

  前日下午南海裡水上沙村村口拆橫幅,曾引發警民對峙(詳見本報昨日報道),這一對峙的背後,是裡水鎮政府與上沙村民的征用土地糾紛。20年前被征的土地將被用作商業開發,村民希望從收益中分一杯羹。但是鎮政府昨日表示,並無法律規定,對於已經征收為國有土地變更用途後需再次給農民補償。

  村民:部分征地確權書沒有村民簽名

  今年4月份,有上沙村民聽到風聲說,原南海發電廠占用地將要進行商業開發。果不其然,到瞭今年6月27日,位於南海區裡水鎮沙湧居委上沙村地段(北地塊),以7.35億元價格被一投資公司拿下,同一日,該地段(南地塊)以13.25億價格出讓給另一傢投資公司。這兩塊地都是原來南海發電廠的用地。

  村民認為,當年鎮政府征地時,是以建設發電廠的名義,用極低的價格征收瞭446畝地,如今該地塊的用地屬性變成瞭商業用地,出讓金額也是水漲船高,鎮政府理應給村民一些補償。

  另一個矛盾是,村民認為,原南海發電廠用地范圍內,除瞭從上沙村征收的400多畝地的征地紅線以外,還有100多畝也應該是上沙村的土地,但是在劃界確權時沒有經過上沙村民的簽名同意,被占用至今。村民要求,要麼鎮政府向村民歸還這100多畝的土地,要麼按照鄰村土地出讓的價格向村民補償。

  為瞭給鎮政府施加壓力,上沙村民到省內各級國土部門信訪,也曾經到鎮政府靜坐示威。這次引發沖突的橫幅,大約從今年8月份開始就掛在裡水大道南的上沙村口。

  裡水國土所:當年辦有合法征地手續

  關於與村民爭議所在的土地增值補償和征地紅線外權屬情況,裡水鎮國土所的負責人昨日向記者出示瞭一份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的信訪事項復核意見書。

  意見書上說,南海區裡水鎮南海發電廠用地分別於1992年和1993年辦理瞭土地征用手續,征地面積為446.277畝,征地手續齊全。用地范圍內征地紅線外的一部分土地,根據1988年簽署的《土地權屬線核定書》信貸借款,該地塊屬裡水鎮林場所有,而不屬於上沙村。

  而根據佛山市國土資源部和城鄉規劃局的復查意見,1988年時,裡水鎮沙湧村是最底基層單位,而沙湧村下轄的上沙村小組並沒有法人資格,所以當年的《土地權屬線核定書》不需要上沙村的村小組派出代表簽名確認。

  最後關於土地改變用途後要求補償的問題,兩份文件都認為,上述土地已經被征收為國有土地,收益權屬於國傢和現土地權利人,無法律規定對於已經征收為國有的土地變更用途後需要再次給被征地農民補償。

  裡水國土所相關負責人說,從4月份開始,和上訪村民已經談瞭10餘次,都是想引導村民走法律途徑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這樣比吵吵鬧鬧好得多。

  裡水鎮宣傳辦負責人說,前日拆除橫幅的原因是橫幅的內容不符合相關規定,在拆除之前已經和村民有過多次溝通。懸掛橫幅的電線桿屬於違章建築,和橫幅一並拆除。在拆除過程中,村民到現場進行瞭阻撓。

  村民符先生說,目前被警方帶走的村民仍然沒有回來,一名在沖突中受傷的村民已經出院。

  [律師說法]

房貸高雄阿蓮房貸  已簽合同不該反悔

  南海政協委員、律師戴國梁認為,按照合同法的約定,簽約雙方裡水鎮政府和村民,在簽訂合同時就對土地的價格和數量等相關政策已經達成協議,這樣簽訂的合同是合法成立生效的。雙方都不應該反悔。

  如今由於土地市場價格變更,村民想要變更協議、提高補償,是需要簽訂合同的另一方鎮政府同意的。但是鎮政府可以不同意這樣的要求。

  從情理上講,在鎮政府情願的前提下,根據20多年來土地的差價,可以給予村民一定的補償。但是鎮政府未必敢開這樣的先河。政府部門會有這樣的擔憂,一旦開瞭這樣的先河,今後其他牽涉到征地糾紛的村民會紛紛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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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s.house.sina.com.cn/news/2013-10-30/085036799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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